文件指出,要统筹推进陆上油气勘探开发与风光发电。充分利用陆上油气田风能和太阳能资源禀赋较好、建设条件优越、具备持续规模化开发条件的优势,着力提升新能源就地消纳能力。重点推进大庆、长庆、胜利、塔里木、新疆、华北等油田风电和光伏发电集中式开发。在油气矿区及周边地区,积极推进油区内风电和光伏发电分布式开发,在新疆、青海、甘肃等油气和太阳能资源丰富的地区,建设油气与太阳能同步开发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充分利用太阳能聚光集热及储热技术,实现油气生产过程的清洁化供热,助力低碳油气开发。
主要目标为通过油气促进新能源高效开发利用,满足油气田提高电气化率新增电力需求,替代勘探开发自用油气,累计清洁替代增加天然气商品供应量约45亿立方米。通过加大增压开采等措施,累计增产天然气约30亿立方米。通过低成本绿电支撑减氧空气驱、二氧化碳驱、稠油热采电加热辅助等三次采油方式累计增产原油200万吨以上。
要加快提升油气上游新能源存储消纳能力。推动新型储能在油气上游规模化应用。发挥储能调峰调频、应急备用、容量支撑等多元功能,促进储能在电源侧、油气勘探开发用户侧多场景应用,有序推动储能与新能源协同发展。在新能源富集、体制机制创新先行先试的油气田,建设一批低碳或零碳油气田建设示范工程。
在具体保障措施方面,要求各级主管部门加大支持力度,对于作为油气勘探开发用能清洁替代的太阳能、风能、氢能、地热等新能源项目,优先列入各级能源发展规划。各电网企业要积极支持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加快构建智能电网,推进各级电网协调发展,支持新能源优先就地就近消纳。
原文如下: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加快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国能发油气〔2023〕21号
国能发油气〔2023〕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提升油气勘探开发力度,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助力油气在新型能源体系中发挥更大作用,推动油气行业增智扩绿,探索形成多能互补、融合发展新模式,按照石油天然气行业碳达峰工作及油气相关规划要求,衔接《“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2〕39号),制定本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国家能源局
2023年2月27日
2023年2月27日
附件:加快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