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公布了《关于做好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投资建设有关事项》的文件,文件提出五大举措,分别为:高度重视电源配套送出工程对新能源并网的影响;加强电网和电源规划统筹协调;允许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由发电企业建设;做好配套工程回购工作;确保新能源并网消纳安全。
文件透露,该政策下发的背景为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背景下,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将快速增长,并网消纳成为越来越重要的条件;下发的目的为更好推动我国能源转型,满足新能源快速增长需求,避免风电、光伏发电等电源送出工程成为制约新能源发展的因素。
在该政策文件中,“允许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由发电企业建设”成了业内讨论的焦点。
在我国进行第一次电改时,国家电力公司管理的电力资产按照发电和电网两类业务进行划分,厂网分开实行。这一“分”,到如今已近20年。所以,按理说,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属于电网的范畴,理应由电网企业来投资建设。
但据北极星电力网了解,由于这些年我国新能源发展较快,有些地方电网投资跟不上、电网建设工程滞后,发电集团已经垫资建设了一些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该文件也是对已经发生的事实做了政策上的确认。
“这是非常时期推出的非常之举。”中国能源研究会理事陈宗法表示,“我们发电企业可以垫资建设,但希望电网公司能按照协议及时回购。”
谈到这一新政时,发电集团人士最担心的还是“做好配套工程回购工作”这一举措。“若不能够及时回购,签署相关协议,发电企业的负担还是比较重的。”
五大发电旗下正在做大型光伏电站开发的某位负责人也对北极星电力网表示,该政策便于项目快速推进和落地,利于双碳目标实现。但要出台后续的回购政策及相关补贴政策,毕竟厂网已分开多年,管理界面较清晰。此外,接入和消纳会不会成为下一个卡点值得深思。
从近两年新能源装机的增长速度、国家的政策导向和发电集团投资新能源的决心与规划来看,发电集团为了完成自身承诺的“双碳”目标和新能源装机占比目标,定会不留余地地推进集团新能源开发,那么,由发电集团垫资建设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的情况将越来越多。
而就在不久前,由于国家能源局正式启动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国家电网公司随之下发了《关于积极争取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的通知》,表示为落实国家能源局的要求,将全力开拓分布式光伏市场。
厂网再“合一”,都是为了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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