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新疆红雁池公司成为新疆地区首批超低排放认定企业

发布时间:2017-05-04   来源:中国电力网

  5月3日,国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正式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批复文件,认定红雁池公司成为新疆地区首批整体达到超低排放水平的燃煤发电企业。为该企业实现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实现乌鲁木齐“蓝天工程”履行了国企责任。

  红雁池公司长期以来,始终把环境治理保持地区的碧水蓝天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紧紧抓住生产、治理齐步走,坚持从源头上对污染物进行综合治理的原则,自2014年5月先后投资4.1亿元进行了环保改造工作。改造工程广泛吸收了国内外先进技术和工艺,2015年底,率先在新疆地区完成了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该工程新建一座脱硫吸收塔,形成双塔双循环脱硫模式,在脱硫后增加湿法电除尘系统进一步降低外排颗粒物浓度,新增高频电源,脱硝SCR2+1布置+低氮燃烧器;安装超低排放在线监测设备。改造工程完成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浓度能够分别稳定达到35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10毫克/立方米的超低排放限值要求,较现行排放标准每年可分别削减污染物146.1吨、601.9吨和113.7吨,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起到促进作用。

  此次通过超低排放认定,为红雁池公司抢发电量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下一步,红雁池公司将积极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及政府部门加强沟通,加快推进超低电量和电价政策的争取工作,为后续争取超低排放发电上网电价和机组利用小时数,实现全年生产经营目标奠定基础。(孙艳 幸福)

      关键词: 红雁池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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