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践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不断提升党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提高的能力意识,日前,永安发电公司出台《党员先锋值管理办法》,推行党员先锋值管理。
先锋值管理按照“党员自评、支部评定、党委认定”程序进行,日常记实性先锋值管理由各党支部具体负责,每年结合年度党员民主评议进行考评。考评先锋值分为基础分和加奖分两个部分,其中基础分100分,依据“思想品德好、岗位技能好、完成任务好”细化标准进行量化管理,每项指标内包含若干要素考评条款,达到相应标准的给予得分,达不到的扣分,加奖分以5分封顶。当年度考评先锋值达100分及以上、且支部得分排名靠前的10%党员认定为“先锋党员”,95-99分的认定为“优秀党员”,由公司党委通报表扬,并择优推荐“七一”期间的优秀党员表彰;90-94分的认定为“良好党员”、85-99分的认定为“合格党员”;85分以下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由公司党委给予通报批评,并由党支部支委会负责帮助其分析原因,制定整改计划,以利其尽快提高素质。若连续两年考评为“不合格党员”,党支部对其进行诫勉谈话,且所在部室取消当年所有推优评先资格。
通过推行党员先锋值管理,该公司充分调动了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永电幸福家园建功立业。(高丕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