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华电昌吉热电二期公司两台12.5万千瓦的热电联产机组部分资产登陆北京产权交易所。两台本该有30年服役寿命的煤电机组也不得不在运行仅10年之时就沦为搁浅资产。在环境约束、能源转型、产能过剩及电力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的背景下,有专家指出,煤电资产的搁浅风险正在与日俱增。
华北电力大学课题组研究指出,在当前的竞争环境和外部环境下,若机组出现提前退役、闲置或转为负债,那么其剩余寿命期的资产价值便属于搁浅资产。
以30万千瓦亚临界机组为例,假设单位造价4500元/千瓦,银行贷款和自有资金比例为80:20,考虑自有资金回报和贷款还本付息,假设长期贷款利率6%,行业基准回报率8%,贴现率5.18%。其30年正常运营期项目总价值约26.2亿元,其中资本金及其回报为6.5亿元,贷款本金及利息为19.7亿元。以未回收的本金和回报,未偿还的本金和利息折现作为搁浅资产,如果运行10年搁浅,其损失为11.4亿元;运行20年搁浅,其损失为5亿元。
对于资产搁浅的风险,华北电力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袁家海表示,若不采取积极的供给侧改革措施,到2030年,煤电搁浅资产或达千亿元。
火电企业陷入生存窘境 明年搁浅资产或达4000亿元
在煤电供应偏松的背景下,部分火电已从轮停变为“无电可发”,煤电企业的利润空间逐渐缩小。在部分业内人士看来,搁浅资产太多,导致火电企业陷入生存窘境。
中电联发布的《2018—2019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显示,2018年全国火电企业亏损面仍近50%,“求生”模式仍在继续。
“对企业而言,大量资产搁浅,导致电厂亏本运行,银行不愿意借钱周转,前来催账的倒是不少,生怕电厂资金链断裂,有些‘扛’不住只能破产清算。国有资产蒙受损失的同时,财政税收减少,还需安顿大量待业人员。”一位不愿具名的火电企业负责人表示。
对此,袁家海表示,供给侧改革措施积极与否是决定未来煤电搁浅资产规模高低的关键因素。
在当前亏损严重和低利用率的背景下,预计2020年煤电机组搁浅资产将达4000亿元。袁家海预测,若采取积极的供给侧改革措施,2030年把煤电机组规模控制在11亿千瓦,随着服役时间拉长,2030年搁浅价值将缩减至400亿元。
反之,随着“十三五”期间停缓建机组陆续投产,同时继续新建煤电,2030年煤电装机规模达到12亿千瓦,届时搁浅资产仍将超1000亿元。如果任由装机规模超13亿千瓦,搁浅资产价值仍会超4000亿元。
袁家海认为,考虑用电需求的弹性变化,到2030年,两种情景搁浅资产的差值将高于预期,若继续新增煤电装机,差距将进一步拉大。就目前的煤电供需形势来说,“建不如不建,多建不如少建”。
新增机组推高搁浅风险 电改加快打破回报预期
“仍在服役期间、符合相关政策且运营良好的机组,企业主动将其闲置或提前退役实属无奈之举。” 一位火电企业负责人向记者表示。
2017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意见》指出,到2020年,全国煤电装机规模控制在11亿千瓦以内。
中电联《2019年1—6月份电力工业运行简况》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装机容量18.4亿千瓦,其中燃煤发电装机容量为10.2亿千瓦。
据此计算,“十三五”期间,煤电装机的新增空间剩余0.8亿千瓦,而“十三五”期间全国停建和缓建的煤电就达到机组1.5亿千瓦。“要控制在11亿千瓦内的装机目标,新增装机势必挤出一定的现役机组。目前,新增燃煤机组多为容量大、耗能低的优质机组,地方电厂小型机组更容易搁浅。”上述火电企业负责人表示。
同时,2017年6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通知》指出,9号文颁布实施后核准的煤电机组,原则上不再安排发电计划,不再执行政府定价。近期,国家发改委再发文,经营性发用电计划全部放开,市场化交易进程向前再迈一步。
上述负责人告诉记者,环境约束愈加严格、电力市场化进程加快、发用电计划彻底放开意味着煤电稳定的回报预期被打破,即便是正常在役的机组,市场收益也很有限,资产搁浅的煤电企业,预期回报与实际收入更是相差甚远。
加快煤电去产能、严控新增规模是当务之急
如今煤电大面积亏损,个别项目甚至出现破产清算,如何避免煤电资产搁浅?
袁家海表示:“加快煤电去产能、严控新增规模是当务之急。”
对此,自然资源保护协会高级顾问杨富强表示赞同:“我国应积极引导落后煤电有序退出,最大程度避免高额资产搁浅风险。”
杨富强表示:“运行已满20年的机组,还本付息和折旧都已结束,只剩所有者收益未完全回报。此外,此类机组多为小容量、高耗能的落后产能,退出后可为存留的优质机组腾出空间,就像前两年的煤炭行业。”
对于已经搁浅、并非落后产能的资产,如何“止血”?
袁家海建议,完善辅助服务市场机制,由行政指定的成本补偿型的辅助服务机制,转向市场化的价值型补偿机制。为增加系统灵活性,可对现役煤电机组进行灵活性改造,同时对服役年限较长、所在地区又有供热需求的热电联产机组实施背压式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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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疆华电昌吉热电二期公司两台12.5万千瓦的热电联产机组部分资产登陆北京产权交易所。两台本该有30年服役寿命的煤电机组也不得不在运行仅10年之时就沦为搁浅资产。在环境约束、能源转型、产能过剩及电力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的背景下,有专家指出,煤电资产的搁浅风险正在与日俱增。
华北电力大学课题组研究指出,在当前的竞争环境和外部环境下,若机组出现提前退役、闲置或转为负债,那么其剩余寿命期的资产价值便属于搁浅资产。
以30万千瓦亚临界机组为例,假设单位造价4500元/千瓦,银行贷款和自有资金比例为80:20,考虑自有资金回报和贷款还本付息,假设长期贷款利率6%,行业基准回报率8%,贴现率5.18%。其30年正常运营期项目总价值约26.2亿元,其中资本金及其回报为6.5亿元,贷款本金及利息为19.7亿元。以未回收的本金和回报,未偿还的本金和利息折现作为搁浅资产,如果运行10年搁浅,其损失为11.4亿元;运行20年搁浅,其损失为5亿元。
对于资产搁浅的风险,华北电力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袁家海表示,若不采取积极的供给侧改革措施,到2030年,煤电搁浅资产或达千亿元。
火电企业陷入生存窘境 明年搁浅资产或达4000亿元
在煤电供应偏松的背景下,部分火电已从轮停变为“无电可发”,煤电企业的利润空间逐渐缩小。在部分业内人士看来,搁浅资产太多,导致火电企业陷入生存窘境。
中电联发布的《2018—2019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显示,2018年全国火电企业亏损面仍近50%,“求生”模式仍在继续。
“对企业而言,大量资产搁浅,导致电厂亏本运行,银行不愿意借钱周转,前来催账的倒是不少,生怕电厂资金链断裂,有些‘扛’不住只能破产清算。国有资产蒙受损失的同时,财政税收减少,还需安顿大量待业人员。”一位不愿具名的火电企业负责人表示。
对此,袁家海表示,供给侧改革措施积极与否是决定未来煤电搁浅资产规模高低的关键因素。
在当前亏损严重和低利用率的背景下,预计2020年煤电机组搁浅资产将达4000亿元。袁家海预测,若采取积极的供给侧改革措施,2030年把煤电机组规模控制在11亿千瓦,随着服役时间拉长,2030年搁浅价值将缩减至400亿元。
反之,随着“十三五”期间停缓建机组陆续投产,同时继续新建煤电,2030年煤电装机规模达到12亿千瓦,届时搁浅资产仍将超1000亿元。如果任由装机规模超13亿千瓦,搁浅资产价值仍会超4000亿元。
袁家海认为,考虑用电需求的弹性变化,到2030年,两种情景搁浅资产的差值将高于预期,若继续新增煤电装机,差距将进一步拉大。就目前的煤电供需形势来说,“建不如不建,多建不如少建”。
新增机组推高搁浅风险 电改加快打破回报预期
“仍在服役期间、符合相关政策且运营良好的机组,企业主动将其闲置或提前退役实属无奈之举。” 一位火电企业负责人向记者表示。
2017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意见》指出,到2020年,全国煤电装机规模控制在11亿千瓦以内。
中电联《2019年1—6月份电力工业运行简况》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装机容量18.4亿千瓦,其中燃煤发电装机容量为10.2亿千瓦。
据此计算,“十三五”期间,煤电装机的新增空间剩余0.8亿千瓦,而“十三五”期间全国停建和缓建的煤电就达到机组1.5亿千瓦。“要控制在11亿千瓦内的装机目标,新增装机势必挤出一定的现役机组。目前,新增燃煤机组多为容量大、耗能低的优质机组,地方电厂小型机组更容易搁浅。”上述火电企业负责人表示。
同时,2017年6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通知》指出,9号文颁布实施后核准的煤电机组,原则上不再安排发电计划,不再执行政府定价。近期,国家发改委再发文,经营性发用电计划全部放开,市场化交易进程向前再迈一步。
上述负责人告诉记者,环境约束愈加严格、电力市场化进程加快、发用电计划彻底放开意味着煤电稳定的回报预期被打破,即便是正常在役的机组,市场收益也很有限,资产搁浅的煤电企业,预期回报与实际收入更是相差甚远。
加快煤电去产能、严控新增规模是当务之急
如今煤电大面积亏损,个别项目甚至出现破产清算,如何避免煤电资产搁浅?
袁家海表示:“加快煤电去产能、严控新增规模是当务之急。”
对此,自然资源保护协会高级顾问杨富强表示赞同:“我国应积极引导落后煤电有序退出,最大程度避免高额资产搁浅风险。”
杨富强表示:“运行已满20年的机组,还本付息和折旧都已结束,只剩所有者收益未完全回报。此外,此类机组多为小容量、高耗能的落后产能,退出后可为存留的优质机组腾出空间,就像前两年的煤炭行业。”
对于已经搁浅、并非落后产能的资产,如何“止血”?
袁家海建议,完善辅助服务市场机制,由行政指定的成本补偿型的辅助服务机制,转向市场化的价值型补偿机制。为增加系统灵活性,可对现役煤电机组进行灵活性改造,同时对服役年限较长、所在地区又有供热需求的热电联产机组实施背压式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