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菜市场发生燃气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再次为相关行业敲响警钟。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省安委会决定在全省范围立即开展为期6个月的燃气及相关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浙能集团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紧盯安全隐患排查,主动作为、靠前行动,第一时间作出相关工作部署。
“6·13”十堰事故发生当天,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胡仲明,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詹敏获悉后高度重视,要求浙能天然气集团、浙能城市燃气等各级相关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和此前召开的集团平安护航建党100周年专题会议各项部署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平安稳定,确保安全生产。
6月16日,胡仲明主持集团党委会,再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 “6·13”十堰事故的指示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讲话精神,以及浙江省立即开展燃气及相关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精神。他强调,集团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到实处,转化为我们抓好安全生产的强大动力,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作为价值遵循,把安全生产理念贯穿于公司各项工作,时刻把群众生命安全记在心上、始终把安全生产责任扛在肩上,牢牢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在手上。他要求,集团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开展好安全生产教育,深入学习新《安全生产法》,思想上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深刻吸取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教训,突出抓好危化品等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6月15日,詹敏赴天然气板块实地调研指导平安护航建党100周年天然气安全生产和保供工作,强调安全生产工作要时刻保持如履薄冰的警觉,坚决树立“出不得事”的思想,坚决守好“出不了事”的担当,坚决执行“出了事就担责”的问责机制,认真落实好全覆盖检查、全天候值班值守,并强化重点区域、突出问题、关键时点的排查和隐患问题的整改销号。
此前,集团已第一时间下发通知,要求所属各单位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全面开展涉及天然气、氢气、石油石化和液氨等设备设施专项检查。针对城燃公司、黄泽山公司、浙石油销售公司、新天煤化工、天然气运行公司等涉危企业要从管理上、技术上强化安全管理,加大对问题的整改和监督执纪力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树牢安全防线。
集团所属浙能天然气集团等单位靠前行动,于事故发生当日印发《浙能天然气集团关于深刻吸取湖北十堰“6.13”燃气爆炸事故教训的紧急通知》,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开展好重大庆典活动前隐患排查、季节性隐患排查和事故类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确保天然气基建、生产、销售各环节安全平稳、万无一失。根据《紧急通知》部署,作为最贴近用户的城市燃气公司立即梳理经营区域内商业综合体、学校、医院、菜市场等人员密集区域燃气用户,列出重点管控用户清单,开展逐个安检,同时告知用气安全事宜;立即启动全面隐患排查,重点检查管线阀井泄露、场站设备设施可靠性,严密监测市政管道穿越密闭空间情况,保证管网末端加臭剂浓度达标,对照平安护航建党100周年实战阶段要求,升级管控模式,对重点区域、关键部位增加巡查巡防频次。
目前,全国第20个“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正在如火如荼开展中,同时也进入平安护航建党100周年实战阶段。浙能集团紧扣“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主题开展各项工作,集团各单位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等制度,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领导干部学安全、管安全、抓安全的工作氛围,带动全员安全责任和安全意识的提升,为庆祝建党百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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