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从河北省衡水市高新区获悉,国家能源集团河北公司衡丰电厂4200千瓦分布式光伏项目获得备案批复,这是河北公司整合后获得的首个光伏项目备案,也标志着企业在大力推进新能源开发方面迈出了极为重要的一步。
项目建设面积42696.95平方米,总投资1772.9万元,利用衡丰电厂生产区和厂前区的建筑物屋顶、空置地面等区域,建设安装光伏发电设备。项目选用540瓦(峰值)的单晶硅电池组件7000余块,设计使用周期25年。建成投产后,生产电量将用于厂内消纳,实现空置区域清洁能源深度开发利用,降低厂用电率、保护地方环境、促进节能减排。
一直以来,该公司严格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加快推进光伏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成立新能源专题项目组,按照“分布式与集中式并重,新建项目与并购项目共进”原则,认真分析省内政策要求和“十四五”规划方案,多次组织设计公司对意向区域进行现场踏勘,反复论证、优化设计方案,并指派专人跟踪盯办项目,推进整体情况,并最终实现项目备案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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