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海南发布征求《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意见的通知指出,打造安全稳定绿色智能电网,实现全省“双回路跨海联网、双环网沿海覆盖、三通道东西贯通”电力主网架格局,建设坚强海南电网。落实国家智能电网试点,结合动力电池梯次利用能源生态创新模式,积极发展规模化分布式储能,变革能源系统运行调度模式,提高电力系统调峰和消纳可再生能源能力。
此外,破解能源加注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关键问题。在“多规合一”总体框架下,将清洁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作为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纳入城市建设及发展总体规划,完善基础设施规划后端的建设审批和运营管理体系,实施专项用地规划审批管理办法,开辟绿色通道、减少环节、优化流程、提高效率、限时办结。修订《海南省居住(小)区、建筑物、停车场配套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充分调动电网公司、小区物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三方积极性,破解居民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难题。推动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加气站、氢燃料加注站等用地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优先安排土地供应。新建项目用地允许土地使用权取得人与其他市场主体合作,按要求投资建设运营基础设施。明确各类新建建筑配建停车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中充电设施的建设比例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要求,加强审批、验收等各环节监管,确保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到位。
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发展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稿)
序言
清洁能源汽车是全球交通出行领域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制高点,海南省发展清洁能源汽车是推进生态立省战略的重要抓手,是切实解决生态环境改善、绿色智慧能源转型、工业经济协同绿色发展的有效路径,是建设经济繁荣、生态宜居、人民幸福的美好新海南长远目标的关键环节。
为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以下简称“4?13”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中央12号文件”)精神,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和节能环保汽车,促进海南国家级生态文明区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编制《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主要体现海南生态立省战略和“多规合一”改革要求,是推动生态强省进程,践行生态环境保护的核心要求和关键任务;是海南实现2030年全域汽车清洁能源化,立足全省、领先国内、对标世界的重大顶层设计。
《规划》着重阐述“绿色出行新海南”发展总目标的行动推进指南、总体要求和具体目标,围绕2030年中长期愿景制定三个阶段性目标。《规划》全面分析研判面临的形势,以问题为导向,创新提出一揽子解决方案、重点任务和专项工程,对全省清洁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发展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规划》实施区域范围为海南省全域,包括行政区范围内19个市县。
《规划》实施期限为2018—2030年,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近期:2018—2020年;
中期:2021—2025年;
远期:2026—2030年。
《规划》作为全省清洁能源汽车发展的总体规划,各部门、各市县、各领域的清洁能源汽车发展专项配套规划,以及相关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均应在本规划的基本框架下开展。
一、发展现状与面临形势
自2009年国家“十城千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以来,我省在清洁能源汽车推广数量、政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多个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但目前仍面临补贴退坡、技术迭代、产业变革等系列挑战。全省必须准确研判中长期形势,立足省内应用环境较差、配套设施不足等实际情况,分析发展的短板和问题,紧抓机遇、发挥优势,为实现全域汽车清洁能源化目标谋划布局。
(一)发展现状
我省清洁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已具备一定基础。
1.推广应用规模实现新突破。截止2017年,省内清洁能源汽车累计推广数量2.6万辆,新能源汽车1.5万辆,天然气汽车1.1万辆。其中,新能源汽车以城市公交为主的营运车辆4802辆,以企业用车为主的非营运车辆10449辆;以海口、三亚为代表的重点区域推广14501辆,占比95.1%,推广集中度较高,示范带动效应较强。
2.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进展。截至2017年,全省累计建成分散式充电桩2881个(其中公共充电桩2323个),换电站3座,总体车桩比例从8:1提升到5:1,初步具备新能源汽车环岛出行条件。全省正在运营的汽车用加气站共计42座,其中CNG加气站20座,LNG加气站22座,主要分布在海口、三亚、东线高速和西线高速等地。
3.配套政策体系激发新活力。在研发生产、购置补贴、使用运营、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管理各方面,目前省内扶持激励政策覆盖面较大,体系化结构正在形成。
4.创新商业模式增添新动力。注重发挥市场化、服务化优势,相关企业与社会资本不断创新运营模式,分时租赁、融资租赁、车电分离等新型商业模式在细分领域得以推广应用,省内建立新能源汽车创新商业生态体系初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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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海南发布征求《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意见的通知指出,打造安全稳定绿色智能电网,实现全省“双回路跨海联网、双环网沿海覆盖、三通道东西贯通”电力主网架格局,建设坚强海南电网。落实国家智能电网试点,结合动力电池梯次利用能源生态创新模式,积极发展规模化分布式储能,变革能源系统运行调度模式,提高电力系统调峰和消纳可再生能源能力。
此外,破解能源加注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关键问题。在“多规合一”总体框架下,将清洁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作为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纳入城市建设及发展总体规划,完善基础设施规划后端的建设审批和运营管理体系,实施专项用地规划审批管理办法,开辟绿色通道、减少环节、优化流程、提高效率、限时办结。修订《海南省居住(小)区、建筑物、停车场配套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充分调动电网公司、小区物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三方积极性,破解居民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难题。推动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加气站、氢燃料加注站等用地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优先安排土地供应。新建项目用地允许土地使用权取得人与其他市场主体合作,按要求投资建设运营基础设施。明确各类新建建筑配建停车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中充电设施的建设比例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要求,加强审批、验收等各环节监管,确保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到位。
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发展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稿)
序言
清洁能源汽车是全球交通出行领域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制高点,海南省发展清洁能源汽车是推进生态立省战略的重要抓手,是切实解决生态环境改善、绿色智慧能源转型、工业经济协同绿色发展的有效路径,是建设经济繁荣、生态宜居、人民幸福的美好新海南长远目标的关键环节。
为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以下简称“4?13”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中央12号文件”)精神,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和节能环保汽车,促进海南国家级生态文明区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编制《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主要体现海南生态立省战略和“多规合一”改革要求,是推动生态强省进程,践行生态环境保护的核心要求和关键任务;是海南实现2030年全域汽车清洁能源化,立足全省、领先国内、对标世界的重大顶层设计。
《规划》着重阐述“绿色出行新海南”发展总目标的行动推进指南、总体要求和具体目标,围绕2030年中长期愿景制定三个阶段性目标。《规划》全面分析研判面临的形势,以问题为导向,创新提出一揽子解决方案、重点任务和专项工程,对全省清洁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发展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规划》实施区域范围为海南省全域,包括行政区范围内19个市县。
《规划》实施期限为2018—2030年,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近期:2018—2020年;
中期:2021—2025年;
远期:2026—2030年。
《规划》作为全省清洁能源汽车发展的总体规划,各部门、各市县、各领域的清洁能源汽车发展专项配套规划,以及相关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均应在本规划的基本框架下开展。
一、发展现状与面临形势
自2009年国家“十城千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以来,我省在清洁能源汽车推广数量、政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多个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但目前仍面临补贴退坡、技术迭代、产业变革等系列挑战。全省必须准确研判中长期形势,立足省内应用环境较差、配套设施不足等实际情况,分析发展的短板和问题,紧抓机遇、发挥优势,为实现全域汽车清洁能源化目标谋划布局。
(一)发展现状
我省清洁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已具备一定基础。
1.推广应用规模实现新突破。截止2017年,省内清洁能源汽车累计推广数量2.6万辆,新能源汽车1.5万辆,天然气汽车1.1万辆。其中,新能源汽车以城市公交为主的营运车辆4802辆,以企业用车为主的非营运车辆10449辆;以海口、三亚为代表的重点区域推广14501辆,占比95.1%,推广集中度较高,示范带动效应较强。
2.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进展。截至2017年,全省累计建成分散式充电桩2881个(其中公共充电桩2323个),换电站3座,总体车桩比例从8:1提升到5:1,初步具备新能源汽车环岛出行条件。全省正在运营的汽车用加气站共计42座,其中CNG加气站20座,LNG加气站22座,主要分布在海口、三亚、东线高速和西线高速等地。
3.配套政策体系激发新活力。在研发生产、购置补贴、使用运营、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管理各方面,目前省内扶持激励政策覆盖面较大,体系化结构正在形成。
4.创新商业模式增添新动力。注重发挥市场化、服务化优势,相关企业与社会资本不断创新运营模式,分时租赁、融资租赁、车电分离等新型商业模式在细分领域得以推广应用,省内建立新能源汽车创新商业生态体系初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