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

发布时间:2016-11-30   来源:国家电网报

  11月29日获悉,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有效解决风电消纳问题,提升中东部和南方地区风电开发利用水平等七项重点任务,以促进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建立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

  在发展目标上,规划指出,到2020年底,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确保达到2.1亿千瓦以上,其中海上风电并网装机容量达到500万千瓦以上;风电年发电量确保达到4200亿千瓦时,约占全国总发电量的6%。到2020年有效解决弃风问题,“三北”地区全面达到最低保障性收购利用小时数的要求。风电设备制造水平和研发能力不断提高,3~5家设备制造企业全面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市场份额明显提升。

  在建设布局上,规划指出,要加快开发中东部和南方地区陆上风能资源,有序推进“三北”地区风电就地消纳利用,要利用跨省跨区输电通道优化资源配置,同时积极稳妥推进海上风电建设。

  规划提出的七大重点任务,包括有效解决风电消纳问题,提升中东部和南方地区风电开发利用水平,推动技术自主创新和产业体系建设,完善风电行业管理体系,建立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加强国际合作,发挥金融对风电产业的支持作用。

  在风电消纳方面,规划指出,要通过加强电网建设、提高调峰能力、优化调度运行等措施,充分挖掘系统消纳风电能力,促进区域内部统筹消纳以及跨省跨区消纳,切实有效解决风电消纳问题。电网企业要根据《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重点加强风电项目集中地区的配套电网规划和建设,加快推动配套外送风电的重点跨省跨区特高压输电通道建设;充分挖掘系统调峰潜力,提高系统运行灵活性;优化调度运行管理,充分发挥系统接纳风电潜力。

      关键词: 风电,“十三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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