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零时,山东滨州供电公司贵苑大酒店开出“营改增”后滨州市首张可抵扣住宿增值税专用发票,票号为05711015,应税项目为住宿费,金额724.53元,税额43.47元,价税合计768元。
贵苑大酒店是山东滨州供电公司主办的集体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家“营改增”改革政策,山东滨州供电公司以减少税务风险、合理降低税负为首要原则,通过信息化途径,由上而下了解“营改增”相关政策,做好前期筹划和客户沟通,实现增值税进项税应抵尽抵,有效节约经营成本。
山东滨州供电公司通过组织“营改增”税收知识宣贯培训,共同探讨全行业形成抵扣链后给公司带来的经营效益变化,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国家最新“营改增”政策,加强宏观经济管理,拓展企业发展空间,通过具体的实例讲解,让参训人员对“营改增”税收知识有了更直观的了解,同时也为更好掌握和运用国家财税政策奠定了基础。该公司相关部门及时梳理现有新建住宅供电设施工程费、高可靠性供电费等涉及营业税业务,坚决杜绝因政策把握不清造成重复纳税或查补情况发生。同时与客户及供应商等进行积极沟通,使其充分认识“营改增”政策,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矛盾。
随着“营改增”政策的实施,企业可采取多重方式促进进项税抵扣,山东滨州供电公司积极做好与当地税务机关的沟通,全面了解和掌握流程变更情况,确保日常工作正常开展;深入认识“营改增”政策,对于新政策界定不清楚的问题,及时与税务机关沟通,寻求最佳解决方案,以确保新政策执行到位,降低纳税成本,规避涉税风险。做好前期筹划和客户沟通,确保“营改增”后施工费、运(代)维费、安全保护费、安装服务费、会议费、物业费、绿化费、车位租赁费、鉴定咨询费、培训费、住宿费等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实现增值税进项税应抵尽抵,有效节约经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