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从全产业链发展的角度出发,我国仍面临大量技术挑战与问题,例如国产大型化风电机组的风能利用率低、可靠性和经济性有待提升,大型汇流站设计及柔性直流传输技术亟待突破、施工装备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运维技术体系亟待发展等。
实现全产业链全面发展和核心竞争能力提升是未来我国海上风电发展的重要内容。要实现全产业链质量提升与发展,一是要对标国际,提升我国装备研发与制造能力。要紧随全球海上风电机组大型化发展趋势,对标国际先进技术标准和产品质量,加强大功率海上风电机组的研发和商业化发展。二是要加强标准体系和检测认证平台建设,确保技术装备质量。加快推动国家级海上风电机组检测认证基地建设,加强大功率海上风电机组、关键部件、基础支撑结构等关键装备的检测和认证,提升设备可靠性和海上风电利用率,保障海上风电装备高质量发展。三是要推进竞争性配置,逐步提升行业竞争力。充分发挥市场在海上风电项目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快推进海上风电全产业链技术升级和成本下降,提升风电机组和配套装备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四是要树立品牌意识,逐步推动具有竞争力企业进入国际市场。在做大做强国内海上风电产业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推进一批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海上风电开发企业“走出去”发展。
记者:近两年,广东、福建纷纷加快海上风电发展速度,主要原因是什么?江苏、福建、广东在发展海上风电的思路上有何异同?广东的资源条件如何?
易跃春:近年来,江苏、福建、广东等省海上风电发展速度较快,三个省已经成为我国海上风电发展布局的重点区域。
江苏省是我国海上风电发展规模最大,项目技术实践最多的区域。江苏省海上风能资源较为丰富,海底地形地质条件较好。截至2018年6月底,江苏地区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255万千瓦,国电、华能、国电投、三峡、国网、中广核、大唐都积极在江苏布局海上风电项目。目前,江苏省仍继续积极推进海上风电,2020年江苏省总体规划目标已调增至1475万千瓦,累计并网规模达350万千瓦,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福建省风能资源丰富,蕴藏量大,特别是闽江口以南和厦门湾海峡中部海域,受狭管效应的影响,年平均风速超过9m/s,风向稳定,是全国风能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从新开工项目看,福建省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为14万千瓦,新开工项目已经超过100万千瓦,成为我国海上风电项目建设的新兴重点区域。2020年福建省总体规划目标为1330万千瓦,累计装机规模达200万千瓦。
广东省加快布局海上风电项目开发建设。广东省沿海海面80米高度层年平均风速可达7m/s以上。截至2018年6月底,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为12万千瓦。目前,广东省印发海上风电发展规划(2017—2030年),明确总规划容量调增至3000万千瓦,提出到2020年开工建设1200万千瓦,建成投产200万千瓦的发展目标。
总体来看,三个省的海上风电发展既有共同点,也有各自发展特点。相同方面,一是三省都充分意识到发展海上风电的重要性,明确将发展海上风电作为能源转型发展和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抓手。从规划目标可以看出,三个省的规划目标都较国家目标有所提升。二是各省都将海上风电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推进配套产业园布局与发展,形成全产业链经济发展模式。江苏在大丰建立海上产业基地,福建建设三峡国际产业园及福清兴化湾海上风电样机试验风场,广东省也在筹备建立产业园项目。
发展特点方面,福建、广东的开发建设难度高于江苏,成本更高。福建、广东(粤东地区)尽管相对风能资源优于江苏省,但海洋环境更为复杂,台风、地质条件、渔业养殖等需重点考虑因素较多,项目总体开发进度较慢、成本较高。目前来看,江苏区域近海海上风电单位千瓦投资约为15000—18000元,福建、广东区域约在17000—20000元/千瓦。
eo:目前制约海上风电发展的因素有哪些?克服这些困难的关键在哪里?
易跃春:我国海上风电仍处于发展初期,主要面临的问题有:一是管理协调亟待加强。海上风电开发涉及能源、海洋、海事、环保等多个领域,各部门对发展海上风电的认识不一,相关职能部门实际执行管理标准不一,项目前期投入时间和成本较多,影响了项目的开发建设进度。需要通过加强多个部门统筹合作,明确海上风电规划成果,切实加快工程实施和开发建设。二是成本依然较高。受地质条件、海洋环境条件、施工安装等因素影响,我国海上风电开发成本仍然较高。目前我国度电补贴强度超过0.4元,亟待通过竞争性配置等方式,加快技术进步和模式创新,在保障工程质量和企业合理利润基础上实现海上风电成本下降。三是标准不健全。我国海上风电产业还未形成完善的标准体系。涉及海上风电开发、设计、建设、运维等全过程的技术经验仍然欠缺,目前的相关标准未形成完善的标准体系,难以对海上风电开发全过程实现全面指导。四是设备质量有待提升。目前我国国产化大容量海上风电机组仍处于发展初期,适应于我国沿海地质条件和风况的大容量海上风电机组研发有待进一步加强。海上风电风能利用效率低于陆上风电,特别是80米以上的大叶片的制造影响更大;大容量风机的传动系统缺乏公共试验平台,检测认证体系缺乏,运维技术欠缺,需要各方更大努力,以满足我国海上风电下一步规模化发展的需求。
记者:竞争性配置资源会给海上风电产业带来什么影响?
易跃春:2018年5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2018年度风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以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指导方案(试行)》,《通知》要求,从2019年起,各省(区、市)新增核准海上风电项目应全部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和确定上网电价,海上风电建设规模采用市场化方式进行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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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从全产业链发展的角度出发,我国仍面临大量技术挑战与问题,例如国产大型化风电机组的风能利用率低、可靠性和经济性有待提升,大型汇流站设计及柔性直流传输技术亟待突破、施工装备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运维技术体系亟待发展等。
实现全产业链全面发展和核心竞争能力提升是未来我国海上风电发展的重要内容。要实现全产业链质量提升与发展,一是要对标国际,提升我国装备研发与制造能力。要紧随全球海上风电机组大型化发展趋势,对标国际先进技术标准和产品质量,加强大功率海上风电机组的研发和商业化发展。二是要加强标准体系和检测认证平台建设,确保技术装备质量。加快推动国家级海上风电机组检测认证基地建设,加强大功率海上风电机组、关键部件、基础支撑结构等关键装备的检测和认证,提升设备可靠性和海上风电利用率,保障海上风电装备高质量发展。三是要推进竞争性配置,逐步提升行业竞争力。充分发挥市场在海上风电项目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快推进海上风电全产业链技术升级和成本下降,提升风电机组和配套装备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四是要树立品牌意识,逐步推动具有竞争力企业进入国际市场。在做大做强国内海上风电产业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推进一批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海上风电开发企业“走出去”发展。
记者:近两年,广东、福建纷纷加快海上风电发展速度,主要原因是什么?江苏、福建、广东在发展海上风电的思路上有何异同?广东的资源条件如何?
易跃春:近年来,江苏、福建、广东等省海上风电发展速度较快,三个省已经成为我国海上风电发展布局的重点区域。
江苏省是我国海上风电发展规模最大,项目技术实践最多的区域。江苏省海上风能资源较为丰富,海底地形地质条件较好。截至2018年6月底,江苏地区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255万千瓦,国电、华能、国电投、三峡、国网、中广核、大唐都积极在江苏布局海上风电项目。目前,江苏省仍继续积极推进海上风电,2020年江苏省总体规划目标已调增至1475万千瓦,累计并网规模达350万千瓦,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福建省风能资源丰富,蕴藏量大,特别是闽江口以南和厦门湾海峡中部海域,受狭管效应的影响,年平均风速超过9m/s,风向稳定,是全国风能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从新开工项目看,福建省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为14万千瓦,新开工项目已经超过100万千瓦,成为我国海上风电项目建设的新兴重点区域。2020年福建省总体规划目标为1330万千瓦,累计装机规模达200万千瓦。
广东省加快布局海上风电项目开发建设。广东省沿海海面80米高度层年平均风速可达7m/s以上。截至2018年6月底,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为12万千瓦。目前,广东省印发海上风电发展规划(2017—2030年),明确总规划容量调增至3000万千瓦,提出到2020年开工建设1200万千瓦,建成投产200万千瓦的发展目标。
总体来看,三个省的海上风电发展既有共同点,也有各自发展特点。相同方面,一是三省都充分意识到发展海上风电的重要性,明确将发展海上风电作为能源转型发展和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抓手。从规划目标可以看出,三个省的规划目标都较国家目标有所提升。二是各省都将海上风电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推进配套产业园布局与发展,形成全产业链经济发展模式。江苏在大丰建立海上产业基地,福建建设三峡国际产业园及福清兴化湾海上风电样机试验风场,广东省也在筹备建立产业园项目。
发展特点方面,福建、广东的开发建设难度高于江苏,成本更高。福建、广东(粤东地区)尽管相对风能资源优于江苏省,但海洋环境更为复杂,台风、地质条件、渔业养殖等需重点考虑因素较多,项目总体开发进度较慢、成本较高。目前来看,江苏区域近海海上风电单位千瓦投资约为15000—18000元,福建、广东区域约在17000—20000元/千瓦。
eo:目前制约海上风电发展的因素有哪些?克服这些困难的关键在哪里?
易跃春:我国海上风电仍处于发展初期,主要面临的问题有:一是管理协调亟待加强。海上风电开发涉及能源、海洋、海事、环保等多个领域,各部门对发展海上风电的认识不一,相关职能部门实际执行管理标准不一,项目前期投入时间和成本较多,影响了项目的开发建设进度。需要通过加强多个部门统筹合作,明确海上风电规划成果,切实加快工程实施和开发建设。二是成本依然较高。受地质条件、海洋环境条件、施工安装等因素影响,我国海上风电开发成本仍然较高。目前我国度电补贴强度超过0.4元,亟待通过竞争性配置等方式,加快技术进步和模式创新,在保障工程质量和企业合理利润基础上实现海上风电成本下降。三是标准不健全。我国海上风电产业还未形成完善的标准体系。涉及海上风电开发、设计、建设、运维等全过程的技术经验仍然欠缺,目前的相关标准未形成完善的标准体系,难以对海上风电开发全过程实现全面指导。四是设备质量有待提升。目前我国国产化大容量海上风电机组仍处于发展初期,适应于我国沿海地质条件和风况的大容量海上风电机组研发有待进一步加强。海上风电风能利用效率低于陆上风电,特别是80米以上的大叶片的制造影响更大;大容量风机的传动系统缺乏公共试验平台,检测认证体系缺乏,运维技术欠缺,需要各方更大努力,以满足我国海上风电下一步规模化发展的需求。
记者:竞争性配置资源会给海上风电产业带来什么影响?
易跃春:2018年5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2018年度风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以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指导方案(试行)》,《通知》要求,从2019年起,各省(区、市)新增核准海上风电项目应全部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和确定上网电价,海上风电建设规模采用市场化方式进行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