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系列利好政策推动下,“新能源+储能”项目快速在全国范围内铺开。今年以来,山西、山东、宁夏、青海、内蒙古等多地陆续出台新能源配置储能方案。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已有十余个省份要求新能源电站配置储能,配置比例多要求在10%以内,目前相关项目正在加速落地。
大力发展储能产业,是我国新能源装机规模快速扩张的必然要求。与常规电源相比,新能源发电单机容量小、数量多、布点分散,且具有显著的间歇性、波动性、随机性特征。随着新能源大规模开发、高比例并网,电力电量平衡、安全稳定控制等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截至2020年底,我国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约5.3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24%。未来新能源仍将保持快速发展势头,预计2030年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达到12亿千瓦以上,规模超过煤电,成为装机主体。无论是集中式新能源规模化集约化开发,还是分布式新能源就近消纳,都离不开储能技术的支持。
为鼓励储能产业发展,利好政策密集出台。此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到2025年,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到2030年,实现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指导意见》还从国家层面首次提出装机规模目标:预计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3000万千瓦以上,接近当前新型储能装机规模的10倍。
国家能源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二级巡视员刘亚芳说,下一步,要统筹引导发展规模和布局,充分发挥储能提升能源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综合效率和安全保障能力的作用,避免无序建设和利用不足问题;强化技术创新,攻克短板技术,并以技术进步推动成本下降和规模化发展,提升本体安全性和可靠性;同时,完善政策配套和市场环境,充分体现储能的系统价值,通过市场机制实现盈利,培育成熟的商业模式。
在确保安全发展的前提下,储能产业还要坚持多元化发展路线。专家表示,不同技术路线各有优劣,选择何种技术路线,装机如何匹配,绝不能仅跟着资本的指挥棒来走。有关部门要做好顶层设计,结合我国现有的工业环境、技术水平、成本造价等因素,准确选择适合我国国情的储能技术给予重点支持、培育。同时,针对争议较大的储能技术,要谨慎扩大商业化运营。(王轶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