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0日至21日,能源行业水电勘测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成都主持召开了《水库放空技术导则》送审稿审查会议。标委会秘书长、水电总院李昇副院长担任审查专家组组长。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国家能源局大坝安全监察中心、清华大学、四川大学、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三峡集团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北京、西北、华东、中南、贵阳、昆明、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标委会委员、专家和代表参加了会议。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5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主编,中国电建集团昆明、西北、华东、中南、贵阳、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和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参编,开展了《导则》编制工作。
会议听取了编制组关于《导则》的编制情况、专题研究成果和主要内容的汇报,与会专家对《导则》逐章逐条进行了认真审查。审查认为,编制组提交审查的技术文件齐全,编制依据充分,格式规范,逻辑严谨,结构清晰,用词准确,规定明确,与国内相关标准相协调,具有可操作性,符合《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8〕182号)规定。《导则》是在充分调研、认真总结国内外水库放空设计和放空运行实践的基础上,吸收近年来成熟的研究成果和经验,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在先进性和实用性的基础上,经认真论证,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而形成的。《导则》框架结构和主要内容合适,填补了我国水库放空能力设计的空白,代表了水库放空设计和放空运行的技术发展方向,为规范和提升我国水库放空设计和放空运行水平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导则》充分反映了国内外水库放空设计和放空运行的先进理念和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同意通过审查。
会议要求编制组根据本次审查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本规范,形成报批稿,以便尽快上报国家能源局批准发布实施。
审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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