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中国华能、中国大唐、中国华电、国家能源集团、国家电投、中国三峡集团、中核集团、中广核,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电力规划设计总院、风能专委会: 为推进风电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能源局2021年行政规范性文件计划》,我们组织开展了《风电场弃风电量计算办法(试行)》(办输电〔2012〕154号)修订工作,形成了《风电场利用率计算办法(征求意见稿)》。请对该办法征求意见稿研究提出修改意见,于12月3日前将书面意见及电子版反馈我局(新能源司)。 联系人及电话:新能源司 黄飞虎, 010-81929508 传真:010-81929501 电子邮箱:guotao@nea.gov.cn 附件:风电场利用率计算办法(征求意见稿)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1年1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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