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引导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风电和光伏发电等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金融机构可按照商业化原则与可再生能源企业协商展期或续贷、发放补贴确权贷款。
业内人士表示,《通知》聚焦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资金问题,提出了一系列举措,有助于帮助部分暂时遇到困难的可再生能源企业渡过难关,缓解现金流压力,也为我国绿色低碳发展、实现碳达峰和碳中目标提供了重要保障。
近年来,我国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稳步扩大,发电量持续增长,有力地支撑了我国绿色低碳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截至2020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9.34亿千瓦,同比增长17.5%。
但受多方面因素影响,部分可再生能源企业近年来现金流紧张,生产经营出现困难。其中,企业反映比较多的是电价补贴资金拖欠的问题。
为缓解可再生能源企业的困难,《通知》指出,已纳入补贴清单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所在企业,对已确权应收未收的财政补贴资金,可申请补贴确权贷款。各类银行金融机构均可向具备条件的可再生能源企业在规定的额度内发放补贴确权贷款。贷款金额、贷款年限、贷款利率等,均由双方自主协商。
根据《通知》,对短期偿付压力较大但未来有发展前景的可再生能源企业,金融机构可以按照风险可控原则,在银企双方自主协商的基础上,根据项目实际和预期现金流,予以贷款展期、续贷或调整还款进度、期限等安排。
“《巴塞尔协议》从保证银行资产质量的角度,对于贷款展期和续贷的规定比较严格。”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华福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通知》明确,按照商业化原则,对短期偿付压力较大但发展前景大的可再生能源企业,银行可以予以贷款展期、续贷贷款展期,有助于缓解企业资金到期之后的压力,使其获得更长期限的融资支持。
在鲁政委看来,目前可再生能源企业尽管获得了一定的财政补贴,但由于资金到位存在一定时间差,容易出现资金缺口。《通知》明确金融机构以企业已确权应收未收的财政补贴资金为上限自主确定贷款金额,解决了这一时间差问题,减轻了企业资金方面的融资压力。
光大证券日前发布的研报指出,《通知》首提补贴确权贷款概念,未来企业有望通过申请贷款、发债等方式盘活之前由于补贴拖欠产生的应收账款负担,从而缓解现金紧张、生产经营困难等问题。
《通知》强调,通过核发绿色电力证书方式适当弥补企业分担的补贴确权贷款利息成本;企业结合实际情况自愿选择是否主动转为平价项目,对于自愿转为平价项目的,可优先拨付资金,贷款额度和贷款利率可自主协商确定。
“通过核发绿色电力证书,就是要充分利用市场作用,加大对可再生能源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鲁政委说。
业内人士表示,鼓励企业通过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减轻利息分担压力,有利于解决企业后顾之忧,有效推动补贴确权贷款政策的落地实施。
光大证券研报认为,从金融机构通过补贴确权贷款解决企业补贴拖欠,再到国家核发绿色电力证书解决贷款产生的利息成本,《通知》构建了一条由金融机构和政府合力解决存量电价补贴拖欠问题的途径。
该研报认为:“未来,一方面需关注金融机构对补贴确权贷款的支持力度,以及补贴确权贷款实际发放的金额、年限、利率等具体指标;另一方面亦需持续跟踪国家对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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