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吉电股份发布公告称,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批复,核准吉电股份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44亿股新股。
据悉,吉电股份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3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建设安徽宿松九成风电项目(100MW)、延安宝塔蟠龙风电项目(100MW)、青海乌兰风电项目(50MW)、江西兴国风电项目(278MW)、广西崇左响水平价光伏项目(150MW)、山东寿光恒远平价光伏项目(200MW)及补充流动资金。
吉电股份表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不超过8.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资本实力随之增强,能够缓解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压力,提高抗风险能力,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改善财务状况,提高持续经营能力,为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提供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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