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东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东阳市支持分布式光伏和新型储能发展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文件提出,调整光伏补助标准。对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符合区块规划、技术规范并纳入市级低碳数据库的光伏发电项目,根据实际发电量按0.1元/千瓦时给予补助,连续补助3年,每年发放一次。
大力支持新型储能项目建设。对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在东阳备案且通过验收建成投运的用户侧储能、分布式光储、光储充一体化等项目,储能系统容量不低于200千瓦/400千瓦时,按照储能设施装机规模给予50元/千瓦一次性建设补贴,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鼓励新建设的非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装机容量的10%以上配建储能系统。国企单位投运的用户侧储能、分布式光储、光储充一体化等项目只享受上级财政专项补助,市财政不予另行补助。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
原文如下:
关于《东阳市支持分布式光伏和新型储能发展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发挥新能源在保供增供方面的作用,助力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浙发改能源〔2021〕152号)、《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关于浙江省加快新型储能示范应用的实施意见》(浙发改能源[2021]393号)、《省能源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用户侧电化学储能技术导则>的通知》,结合市区实际,制定了《东阳市支持分布式光伏和新型储能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ongyang.gov.cn,对征求意见稿(草案)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东阳市江滨北街18号东阳市发展和改革局,邮编:3221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492545111@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一般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少于30日)。
联系人:杜一斌
联系电话:0579-86655587
来源:国际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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