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先后印发,作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中最为核心的内容,《意见》和《方案》进一步明确我国实现达峰总体目标,部署重大举措,明确实施路径,对于统一全党认识和意志,汇聚全党全国力量来完成碳达峰碳中和这一艰巨任务具有重大意义。然而,实现“双碳”目标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本《意见》和《方案》概况具有以下特点:
01
《意见》和《方案》形成了“宏观—中观—微观”的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多层次推进框架
为实现“双碳”目标,《意见》和《方案》均建立了“宏观—中观—微观”的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多层次推进框架,形成了宏观、中观和微观的战略布局。
从宏观层面上来看,《意见》和《方案》明确提出强化绿色低碳发展规划引领、优化绿色低碳发展区域布局、健全法律法规以及完善政策机制等具体内容,着力打造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明确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低碳责任,同时加快推进碳达峰、碳中和领域相关立法工作,切实形成了决策科学、目标清晰、市场有效、执行有力的国家气候治理体系。
从中观层面上来看,《意见》和《方案》要求各地要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决扛起碳达峰、碳中和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制定落实举措。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家总体部署,结合本地区资源环境禀赋、产业布局、发展阶段等,坚持全国一盘棋,不抢跑,科学制定本地区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碳达峰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避免“一刀切”限电限产或运动式“减碳”。
从微观层面上来看,《意见》和《方案》提出推进市场化机制建设,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健全企业、金融机构等碳排放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运用减税、价格调控等激励政策推动企业进一步提高自主低碳绩效,重点用能单位要梳理核算自身碳排放情况,深入研究碳减排路径,“一企一策”制定专项工作方案。
02
《意见》和《方案》充分阐述了“远期”和“短期”的关系以及“总体”和“局部”的关系
《意见》与《方案》主要目标比较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既要通过“攻坚战”完成短期行动任务,又要立足打“持久战”来实现远期目标,同时科学谋划各地区、各行业碳达峰的优先次序,确保以最优路径实现全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方案》的整体性体现如下:
时间上突出了远期目标与近期行动的关系。《意见》和《方案》分别列出2025年、2030年和2060年的主要目标,从长期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从短期看,要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实现减碳与节能、控污有效协同。同时,《意见》和《方案》锚定“3060”目标,实施分地区、分行业的碳达峰行动方案,将远期目标分解为短期行动,分时序、有侧重地实施差异化的减排策略。
空间上把握了总体达峰与局部达峰的关系。《意见》和《方案》明确提出要“全国统筹。全国一盘棋,强化顶层设计,发挥制度优势,实行党政同责,压实各方责任。根据各地实际分类施策,鼓励主动作为、率先达峰”。从地区层面,充分考虑地区发展的阶段性差异,立足各地区主体功能定位,按照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制定各地区同向但不同步的碳达峰路线图。
03
《意见》和《方案》形成了多领域、多行业、多角度的达峰行动路径与政策体系
《意见》与《方案》达峰路径比较
碳达峰碳中和是一个涉及经济、社会、环境、政策、金融、技术的集合性问题。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过程中,既要考虑到经济高速发展,又要考虑到生活质量不断提高,但归根结底,其目的在于通过各种途径最大限度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意见》和《方案》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深度调整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交通和城乡低碳建设、生态系统增汇为关键手段,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力,以健全法律法规标准和统计监测体系、完善政策机制和组织落实为保障,从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强化能耗双控、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的低碳化转型、工业部门的降碳和脱碳、交通运输领域的电动化、推行城市绿色低碳建筑和整个社会经济的深度节能多个重要环节入手,明确了我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路线图、施工图,并且优化形成了完善、有效地达峰政策工具,如能耗双控和碳强度考核政策、碳排放交易体系、财税价格政策等。
《意见》和《方案》的制定意味着双碳“1+N”政策体系中最为核心的部分已经完成,标志着我国双碳行动迈入了实质性落实阶段,同时也代表着我国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迈入了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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