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在南方电网公司2021年法治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公司已基本建成“集权有道、分权有序、授权有章、用权有度”的具有南网特色的授权体系。授权体系是公司加强治理体系建设,提升公司治理能力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公司在创新探索党组前置研究方式和以制度章程规范授权方面成效显著,有力推动公司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
创新探索党组前置研究方式
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的各个环节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到2035年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远景目标。党领导下的国有企业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背景下,如何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同时,有效发挥各治理环节的作用,是国有企业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必然面临的问题。
公司在这个问题的回答上交出了一份“高分答卷”。据悉,公司创新探索形成的“制度审议”“综合审议”“一事一议”三种党组前置研究方式,被国务院国资委以“南方电网探索党组前置研究三种方式强党建抗风险提效能”为题详细介绍,并作为国企改革先进经验向国务院领导及地方国资委、各央企书面报送。
2020年,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明确国有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组(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
公司在授权体系建设的实践中,曾存在党组前置研究讨论方式单一,党组与董事会决策内容存在交叉或边界不清等问题。“一事一议”作为公司党组前置研究最早探索出来,也是常用的方式,其滥用问题,导致公司党组、董事会决策高度重合,影响决策效率。
在厘清公司各治理主体的权责后,公司党组前置研究的重大经营事项里,针对可通过制度对事项的提出、研判、决策等过程进行规范的决策事项,以公司党组对制度的审议,履行对该类别事项的前置研究,即“制度审议”;针对严格遵循年度计划的决策事项,党组以对年度重点工作整体计划的审议,履行前置研究的职责,即“综合审议”,针对不能采取上述两类方式前置研究的决策事项,用“一事一议”。
截至2020年底,公司党组会议题数量下降18%;董事会议题数量下降20%;经理会议次数增加4次、议题数量增加至59个,“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逐步建立。
以制度章程规范授权 全面提升治理效能
党组前置研究属于授权体系建设中法人内部授权的范畴。为了避免执行偏差,公司配套建立对“制度审议”“综合审议”方式的定期评估机制,并按年度整体评估决策和执行情况;为了把前置研究方式落到实处,公司将建立党组前置研究分类清单,把好重要生产经营决策事项审查关——制度章程规范建设之于公司授权体系建设的重要性由此可见一斑。
据了解,公司提出建设“以授权基本制度为依据,以授权清单、权力清单、治理规则、部门职责、岗位标准文件等为规范,以相关制度流程及信息系统为载体”的授权体系,制度章程建设,是公司授权体系建设的基础和前提。
在完善公司治理主体授权方面,公司出台党组、董事会、经理层议事清单和议事规则,精简不合时宜的权责事项89项,增加业务拓展的权责事项29项,调整党组权责事项至12类75项,明确董事会权责事项15类30项,增加经理层权责事项至8类23项。
在系统开展授权到岗方面,已对69份公司总部制度进行简明化编制修旧,实现101项业务事项权限授予落实到各级领导、管理岗位;修订《法定人授权委托管理细则》,防范委托法律风险。
在优化法人层级授权方面,发布《公司总部权责和授权放权清单》,将总部599项权责事项清单压缩至298项,对分子公司新增授权放权事项90项,在加强总部核心职能的同时激发基层积极性与主动性。
建立长效机制,授权体系才能行稳致远。公司结合实际制定《公司授权体系管理规定》,从授权履行、调整、监督、评价、违规处置方面规范公司授权管理,23家分子公司均制定了本单位授权体系管理制度,初见成效。如深圳供电局作为全网管制业务单位中首家外部董事占多数的单位,设置4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在较短时间内制定各治理主体权责清单,建立健全新的运行规则。
下一步,公司将继续落实党组前置研究方式,着力推进授权到岗,全面优化集团管控模式,做好授权体系建设经验总结,进一步提升企业治理效能,推进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谱写公司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新篇章。
南网传媒全媒体记者 包莉婷 通讯员 池超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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