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丰环保发布公告,公司全资附属公司粤丰科维环保投资(广东)有限公司(“科维”,前称东莞科维环保投资有限公司)近日已获常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通知有条件授予有关湖南省常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常宁垃圾焚烧发电厂”),并已就此方面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科维将持有常宁垃圾焚烧发电厂55%的股份,湖南省城乡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将持有其35%的股份,常宁市水口山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其10%的股份。
根据协议,常宁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每日城市生活垃圾总处理能力将达1,000吨。常宁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将分两个阶段兴建,其中第一阶段的处理能力为600吨,第二阶段的处理能力为400吨。营运常宁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特许经营权期限为30年(包括建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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