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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环境管理工作推进会

中国电力网发布时间:2021-01-19 14:50:23  作者:海南生态环境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环境管理工作,优化自贸港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2021年1月15日上午,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环境管理工作推进会,共同研讨全面加强监管、改进服务等工作措施。三亚市、儋州市、东方市、琼海市、文昌市、陵水县、澄迈县、屯昌县等8市县生态环境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分管领导以及9家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企业负责人参会。

会上,生态环境厅就目前我省垃圾焚烧行业运行现状进行分析, 并通报了2020 年全省垃圾焚烧发电厂环境管理工作情况,以及全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环境违法行为处理处罚情况等,强调国家垃圾焚烧行业新政策的高标准高要求,敦促我省有关企业在落实政策时不可“打折”。

各市县局就现场巡查、自动监控管理等工作遇到的问题展开讨论,光大环保能源(三亚)有限公司、中电国际新能源海南有限公司、北控环境(文昌)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围绕飞灰垃圾填埋厂建设,炉渣收集、运输、处置等提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表态:将严格按照要求加大垃圾焚烧厂自动监测数据标记、应用、信息公开及超标督办等工作力度,切实推动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努力提高企业内部管理水平,自觉肩负社会环保责任,落实好各项环保工作。自觉守法、主动守法,为海南自贸港建设铸就坚实的生态环境屏障。

会议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抓好垃圾焚烧发电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市县生态环境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要严格履行辖区垃圾焚烧行业的监管责任,强化属地责任担当,落实自动监控管理责任到人。

二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各垃圾焚烧发电厂要充分认识到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国家、省及市县的有关的要求。在日常生产管理中要主动排查问题,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巡查,尤其关注炉温、活性炭添加量等容易造成大气污染物超标的环节。同时,不断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控日常管理工作,保证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确保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三是妥善处理舆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各市县要加强垃圾焚烧企业“邻避”效应舆情监测分析,妥善应对负面舆情,加强生活垃圾焚烧知识正面宣传,全面了解群众诉求,充分利用自动监测数据反映垃圾焚烧企业实时排污情况,主动化解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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