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浙江省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的通知,旨在贯彻落实国家和浙江省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部署要求,加快打造全国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新标杆。同日,浙江省发布《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规划指出:
主要目标
到“十四五”期末,全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基本建立,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规模和发展质量位居全国前列,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和能源清洁低碳安全利用水平显著提升,绿色基础设施全面升级,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 广,绿色发展支撑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建成绿色美丽和谐幸福的现代化大花园,努力夯实碳排放率先达峰的基础,打造全国绿 色循环低碳发展新标杆,生态文明建设继续走在前列。
以清洁低碳为目标,打造绿色能源体系
以碳达峰碳中和为契机,推动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开展能源领域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大力开发风能、太阳能、核能等清洁能源,严格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推动单位 GDP 能耗和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建立健全绿色能源生产消费体系。
(一)加强清洁能源开发利用
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不断提高发电效率, 降低发电成本,实现与常规电力同等竞争。安全高效发展核电, 建成三澳核电一期、三门核电二期,加快推进三门核电三期、三 澳核电二期,形成浙北、浙东南、浙南三大沿海核电基地。有序发展抽水蓄能,建成长龙山、宁海、缙云抽水蓄能电站,加快推 进衢江、磐安抽水蓄能电站,打造华东抽水蓄能基地。
科学推进海上风电布局建设,建成嘉兴 1#等海上风电项目,打造若干个百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支持在新建产业园区、大型公用设施等开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示范试点,继续实施百万家庭屋顶光伏工程,改造提升生物质分布式能源项目。加快氢能发展,支持和推 进氢能在工业领域应用。强化煤炭总量控制,积极推进煤炭低碳化利用,鼓励使用洁净煤以及高热值煤。到 2025 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24%,光伏装机容量达到 2400 万千瓦左右,风电装机容量达到 830 万千瓦左右,生物质发电装机达到 260 万千瓦左右。
(二)深入推进能源消费革命
进一步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坚决遏制地方新上石化、化纤等高耗能行业项目,严控水泥、钢铁等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统筹布局大数据中心、5G 网络等项目。对新上石化、化纤、水泥、钢铁、造纸等高耗能项目,原则上要实行用能权有偿使用交易和差别化电价政策。严格涉煤项目准入, 鼓励使用洁净煤和高热值煤,支持工业企业实施传统能源改造, 加快高耗能落后企业、产能、设备的淘汰和退出。组织开展能效创新引领国家试点,建立重点培育产业引领性和高耗能产业准入性能效标准体系。推动钢铁、化工等企业余热余压余能回收利用, 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厂污泥能源化利用。到 2025 年,能源消费总量增幅不超过**万吨标准煤,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持续下降。
(三)建立多能互补智能网络
加快构建结构多元、供应稳定的现代绿色能源产业体系,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提升能源安全输送能力, 统筹煤、电、油、气网运设施能力建设。扩大能源资源及产品储备规模。完善能源储备设施布局,增强长期战略性储备、平时和应急调峰性储备能力。统筹考虑储电、储热、储冷等多种储备方式,发挥好调节供需平衡和能源缓冲作用。增强氢能、生物液体燃料等替代能源能力储备。
来源:浙江省发改委 原文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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