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推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攻坚之年、关键之年。日前,国家能源集团分别与所属上市公司中国神华、国电电力经理层签订岗位聘任协议和经营业绩责任书,进一步激发活力效率,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根据国家能源集团党组印发的《国家能源集团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试行)》,经理层成员任期一般为3年,经理层成员薪酬标准由集团公司统一核定,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发放绩效年薪,任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发放任期激励;年度考核未达到完成底线,或主要考核指标未达到完成底线,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或任期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进行解聘,转任非领导职务、免职或降职。
据介绍,国家能源集团子公司经理层成员首届任期统一从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按自然年签订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集团二级子公司今年6月底前完成岗位聘任协议和经营业绩责任书签订工作,符合条件的基层单位今年8月底前全部完成。此外,国家能源集团还将结合实际对部分非经理层高级管理人员探索实施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
“国家能源集团在各级子公司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是为了建立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进一步激发活力效率,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国家能源集团董事长王祥喜表示。
业内人士认为,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是基于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新型经营责任制,是激发企业内生活力动力的关键举措,是实现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体现薪酬兑现的强激励、硬约束,坚持业绩导向,强化精准考核有效激励,实现经理层成员职务“能上能下”。
此前,国有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专题推进会表示,各央企和地方国资委要采取措施保证今年底完成各级子企业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的户数占比超过70%的任务目标,倒排工作进度,确保2022年6月前基本完成。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