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国家电投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集团公司总部召开。集团公司党组副书记、董事祖斌主持会议,外部董事卢纯、朱鸿杰、刘德恒、杨清廷、聂晓夫,职工董事李厚新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集团公司工资总额备案制管理办法和集团领导班子副职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会议认为,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实施工资总额备案制是中央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方向,与集团公司“2035一流战略”、建设一流队伍的要求紧密契合。针对做好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工作,会议提出,要与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试点工作有效衔接;要服务国家战略,推进和完成集团公司承担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任务;要充分调动干部员工的积极性,促进提升经济效益;要突出效率,兼顾公平,适当考虑困难企业的队伍稳定;要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建立健全工资总额增长与经济效益紧密挂钩的决策机制。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解聘刘祥民国家电投副总经理职务、有关投资项目议案,听取了集团公司董事会议定事项落实情况及董事会执行委员会、总经理办公会行权情况的报告。
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一局(董事会工作局)二处二级主任科员冯钰宸,集团公司总会计师陈西、总法律顾问吴姜宏、总审计师梁玉丰,法人治理部(董事会办公室)、人资部、国际部、中电国际相关负责同志,专职董监事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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