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内容:2023年8月29日,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董监高自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50),公司部分董监高拟自2023年8月29日至2024年2月28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总金额为340-680万元人民币。
● 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截至2024年2月28日,本次增持计划期限届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部分董监高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8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22%,累计增持金额3,811,819.50元,增持总金额和个人增持金额均超过增持计划金额的下限,未超过增持计划金额的上限。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董事长刘国刚,董事、总经理李定林,董事吕志,总会计师唐忠良,副总经理卢文生、孙立群,时任副总经理刘亚军,监事杨伟聪,总法律顾问汤建良,董事会秘书钟林。
2.增持主体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增持主体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3.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12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2024年2月28日,上述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8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22%,累计增持金额3,811,819.50元,增持总金额和个人增持金额均超过增持计划金额的下限,未超过增持计划金额上限,本次增持计划已在承诺期限内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1注:在履行增持计划期间内,公司副总经理孙立群通过其配偶账户增持公司股份。该账户增(减)持公司股份行为将视同孙立群本人的增(减)持行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于董监高增(减)持公司股份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主体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有关规定。增持主体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董监高所持股份的变动情况,督促相关人员依法依规做好所持股份管理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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